滚动资讯:

衡南一男子不交房租并打伤民警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6-08-26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站  作者:傅莉丹  编辑:吴长发

  华声在线衡阳站8月26日讯 通讯员傅莉丹报道 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人民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的一支政法队伍。可总有些不明事理的人,把怨愤的矛头反指向他们,指向我们最忠诚的卫士。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5年6月8日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因房屋租金一事与房东周某甲发生纠纷,周某乙(周某甲的儿子)因被告人王某某既不交房租也不搬出去,想撬开房门的锁,便拨打了三塘派出所的报警电话,该所民警张某某与协警龙某某前往处理,被告人王某某将民警张某某打伤。

  了解情况后,张某某对被告人王某某进行劝解,被告人王某某不但不予配合反而将门锁上离开现场。周某甲想撬开前门,不料被告人王某某已从后门进入房子,也就跟了进去。不一会,周某甲在屋内喊“打人了”,周某乙见状立即踢开前门与张某某进入房间,张某某一边劝告被告人王某某,一边对其摄像。被告人王某某冲上去一边抢其手机一边用手掐其脖子并往墙上推,用膝盖顶其胸口。协警龙某某见状帮忙制服被告人王某某。经鉴定,民警张某某所受伤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塘派出所民警张某某与协警龙某某接警后出警现场,对被告人王某某进行劝解,是依法执行公务。被告人王某某抢夺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张某某手中的手机,并对其予以殴打,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警察,共和国金色的盾牌。人民警察舍小家为大家,用整个生命在书写着守护。他们直面矛盾,深入案发的第一线,在水与火中与罪恶做斗争。我们应该更多一点理解,少一点埋怨;更多一点体贴,少一点伤害。风雨的岗哨,让我们递上一把伞;炎热的酷暑,让我们奉上一杯茶。警民手牵手,同唱一家亲,共创我们美丽、和谐的家园!

衡阳频道微信二维码.jpg


分享到微信

雁城新闻

名企风采

湖南新闻

综合新闻

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 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华声杂志 科教新报 三湘都市报 长沙网 华声论坛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湘西频道 华声在线怀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