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2月19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贺城)近日,一封50余字的《感谢信》在衡南法院引发热议和点赞。信中称赞该院民二庭副庭长谭海鹰“办案严谨、待人和蔼、公正高效”。
原来,写这封感谢信的不是别人,而是前不久谭海鹰审结完的一起案件当事人吴某的代理律师。早在2014年起,吴某和贺某进行钢材生意往来,一段时间后经双方结算,贺某共欠吴某钢材款20万元,但贺某出具欠款单后并未及时付款。吴某遂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收,即便远在广东,也多次来衡南找贺某当面进行协商、催款,但贺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无奈之下,吴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在2016年6月向衡南县法院起诉,要求贺某支付所欠20万元钢材款及利息。
谭海鹰是吴某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吴某及其代理律师均系广东人,广东与衡南路途遥远、往来不方便。在开庭前,谭海鹰多次电话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定举证、开庭日期都事先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了缓和矛盾,谭海鹰还多次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力化解纠纷,最后经过规范有序的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依法进行判决,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都表示接受。不久,吴某代理律师写来了感谢信,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当大家纷纷前来向谭海鹰取经时,他笑称:“用现在网络流行语来说就是‘当事人虐我千百遍,我待当事人如初恋’”。他停顿了一下说:“其实‘虐我千百遍’谈不上,‘如初恋’也谈不上,应该说是‘如初见’吧,如‘初见’般对待当事人,待人有礼,如‘初见’般对待案件,细心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