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2月28日讯(通讯员贺城)2016年12月20日早上8点,像往常一样,衡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邓顺香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因为一会儿要开庭,邓顺香正忙着做开庭前的最后准备工作,在例行检查审判庭环境时,在原告席的座位里发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数千元的现金,但是却没有任何失主的身份信息资料,到底是谁丢失了钱包?此时时间尚早,当天开庭的当事人还没有到,因此,邓顺香确信失主不是今天开庭案件的当事人。丢失了这么多现金,失主肯定心急如焚,但是怎样才能找到钱包的主人呢?
邓顺香想到了最原始的办法,调阅审判庭的监控进行一一确认,于是她立即联系该院法警队和网络管理人员,对该审判庭最近十天的案件当事人和承办法官逐一核实,在与当事人栗某某电话确认时,栗某某对钱包大小、颜色、金额的描述均与拾得的钱包一致,邓顺香这颗悬着的心才终于能安心放下。
后来,在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时,失主栗某某十分激动,他说:“没想到丢失的钱包还能够找回,感谢邓法官,也感谢衡南法院,这里的法官不仅办案公正严明,而且品德高尚。”
2016年12月26日,栗某某向邓顺香送来了锦旗,上面写着:“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巧合的是,12月26日是毛泽东同志的诞辰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收到锦旗更具意义。邓顺香说:“我们是法官,也是普通公民,不仅要做好人民公仆,传播好法治声音,更要弘扬好中华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