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2月10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刘学丰 周亚平) “法官,我来交钱……”1月23日早上,衡南法院集中执行小分队正准备开启新一天的执行任务,便碰到了被执行人王某。
临近春节,常年在外工作的被执行人王某回乡过年,得知法院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王某回想起几年前自己有个案件经法院判决后一直没有履行,心理甚是忐忑。当地派出所得知王某回家的消息后,提前对王某进行了劝说。第二天,王某便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50000元执行款。
据了解,从1月16日起,衡南县法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集中执行行动。此次执行活动主要针对一些长期在外、无法联系,但可能在春节回家过年的被执行人,涉及民生、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为保证效果,该院提前制定方案,调集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法庭部分干警,30余名执行人员分为2个片区在全县开展地毯式执行。春节前共批准司法拘留72人,执行结案27件,执行金额1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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