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2月22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周亚平)2月16日,春风和煦,饱受病痛折磨的阳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衡南县人民法院给他送来了140000元执行款。
据了解,2011年,王某夫妇在衡南县县城一商住楼六楼购买了一套房屋,请阳某夫妇进行水电安装。一天傍晚,阳某完成了整天的工作准备下班时,不慎从六楼楼梯摔下受伤造成一级伤残,花费了巨额治疗费用,本就不太宽裕的阳某一家陷入了几近绝望的境地。
商讨赔偿一事无果后,阳某只好到法院进行起诉,案件经法院判决,王某夫妇等人需赔偿阳某各项损失共计48万元。拿到判决书的阳某似乎也高兴不起来,几名被告早被巨额赔偿数额吓得躲起来了。
2016年,阳某向衡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及申请执行人的情况后,立即制定执行方案,一方面迅速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另一方面积极为申请执行人阳某申请司法救助,解决其燃眉之急。2016年农历年底,在衡南法院开展的春节集中执行中,该院执行人员经过连续几天的蹲点,找到了回家过年的几名被执行人,不断做其思想工作,并邀请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到阳某家中。在亲眼看到阳某一家的困难后,被执行人心中深受震撼,随后通过多方筹资主动向法院交来了执行款,余款还与申请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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