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劝人拿钱犹如钝刀割肉”,用这句话来形容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和难处一点也不为过。对于如何破解基层法院执行工作难题,不再让个别生效的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法律白条,以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笔者做了一些思考,认为基层法院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将政治思想素质好、执法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执行队伍中去,充实和加强执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业务培训,增强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整体执法水平;扎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执行人员抗风险的综合能力,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以执行标的到位最大化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树立司法权威。
二、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开展执行工作,加强对案件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做到立案、审查、裁定、结案等流程规范,杜绝随意性;抓好委托评估、财产拍卖、执行措施等制度落实,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公开告知各方当事人,增强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减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和误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穷尽执行措施。充分运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手段,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做到审执兼顾、审执并重,在立案、审理、调解和保全等环节加强配合,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多做当事人的思想说服、法制宣传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要通过有效曝光增大拒执成本,充分发挥强制手段作用。
四、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任何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在开展异地执行工作时,要加强与异地法院的沟通,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协助;同时要不断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彰显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曝光。县法院要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的联系,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执行工作宣传的整体规划,开展执行法规政策讲解、重大执行活动报道、典型案列通报和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或抗拒执行行为的曝光等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
(作者:祁东县人民法院 曹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