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3月6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谭丽斌)“3个小时内为我行办理了1件公示催告案件,效率之高、速度之快、为人民服务意识之强、服务态度之好、这是我工作13年以来,首次遇到的。”这是邓传江(湖北襄阳农商行合规部副总经理负责法律事务工作)寄给衡东法院的感谢信中文字。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票据中心发现其中心托收的200万元票据承兑资金未按时到账,后经查询发现,该票据在邮寄给衡东农商银行承兑的途中丢失,遂向衡东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该院立案庭向庭长审查立案材料后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并实行无缝对接,将案件分至民二庭。民二庭王法官审核资料了解案情后,立即依法向衡东农商行送达停止支付通知书并在同一时间向人民法院报发送公示催告文书,办理公示催告手续。最终湖南襄阳农商行的200万元票据资金得以保全。
衡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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