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法院调解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12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易晖)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采取多元调解的方式,成功的调解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劳务受伤,后续治疗再起诉
2010年9月29日上午,原告肖某某在衡阳某高科技开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安装管道时从四米高处摔下,造成左股骨骨折(左髋关节屈曲、旋转受限),双侧耻骨骨折。嗣后,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73857.22元。经蒸湘区法院调解,衡阳某高科技开发公司赔偿原告肖某某各类损失共计200000元,并于2010年履行完毕。
但原告肖某某自2014年底以来,出现行走困难,左股骨颈处疼痛难忍的状况。于是,其以损伤扩大为由再次向蒸湘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类后继治疗费等各项费用837786.81元。
及时受理,多次调解均未果
蒸湘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抽调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衡阳某高科技开发公司对肖某某的再次起诉表示不理解,有抵触心理。而原告肖某某亦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上访信访,并搬到被告单位办公场所居住,以此施压要求被告公司对其所受损害予以赔偿。双方矛盾尖锐,针锋相对。为此,该院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向衡阳某高科技开发公司和肖某某做思想工作,讲解法律知识,进行心理疏导。
因原、被告对案件的处理分歧大,双方一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多元调解,案结事了获民心
蒸湘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毛小满在了解此案详细情况后,为化解纠纷,平息事端,于2017年3月29日邀请了蒸湘区人大副主任黄亚君、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彭玉萍、区政法委纪检组长刘宏春以及南华大学相关负责人现场协助法院调解。
案件调解前,毛小满副院长及承办法官李世军向邀请参与调解的领导及同志介绍了该案的情况,大家通过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实际情况,制定了调解方案。调解的过程中,大家对原、被告通过讲法释理、分头调解的方式,消除双方的对抗情绪,缩小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我愿意个人援助原告2000元”。当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赔偿金额差距仅3万元时,且均不肯作出让步的情况之下,黄亚君主任带头表态。随即参与调解的各位领导同志纷纷表态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彭玉萍表态援助2000元、原告代理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龙斌表态援助2000元、南华大学保卫处副处长表态援助5000元……
原告肖某某及被告方代表被大家踊跃捐款援助的行为所感动,对要求赔偿金额作出了让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协议:由被告衡阳某高科技开发公司赔偿原告肖某某各类经济损失770000元。
截止发稿日,上述赔偿款770000元已经全部履行到位。至此,该起历时数年,矛盾尖锐的农民工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