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白驹过隙,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2016年8月我被祁东县人民法院录用,成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贞观政要》中写道:“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这一年里,我深刻的体会到法律是社会的制度底线,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而法官则是捍卫和守护这一底线的存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使我可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而法院一年的工作让我追本溯源、信仰法律,多了一种责任感、使命感。
在学习2017年度“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刘春荣法官的事迹后,我深刻感受到一名法官扎根基层为践行公平正义的不屈信念。她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二十七年如一日,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把公正司法落实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刘春荣法官在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在大年三十也不忘解决群众矛盾,虽然自己又失去了和家人吃年夜饭的机会,却换来了千千万万户的团圆,她心里充满幸福感。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带来的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毁坏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源。”在我这一年的工作中,深刻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期盼,更亲眼目睹了身边的法官公正司法后,当事人发自肺腑的感激。每一位法官都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身体力行,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干警,我亦将传承这份信念,铭记于心。
在人民法庭的实践工作中,我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其中包括诉前调解、收案立案、庭审记录、卷宗整理、文书送达、调研宣传等,刚开始也觉得工作内容多且繁杂,但庆幸我在一个互助友爱的集体中工作,在庭长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下,我逐渐理清了工作思绪,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我明白了基层审判工作中,除了对法律的灵活运用,更需要法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在一次民间借贷纠纷中,原、被告系亲戚关系,却因为借钱不还闹上法庭,庭长问我:“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处理呢?”我毫不犹豫的说:“原告出示了借条,白纸黑字的证据,可以直接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庭长接着说:“你的办法是最后的办法。而在我们基层法庭工作中,更注重的是和谐稳定、定纷止争,让当事人开开心心的把矛盾解决,你看原、被告原本就是亲戚,如果我们邀请村委会一起居中进行调解,一来可以用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矛盾,二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受到影响,何乐而不为?”这时我才认识到,司法实践不仅仅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更需要一个法官的社会责任意识。这种意识体现在一名法官在工作中会重视自己的司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后果,最大限度的通过自身的司法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裁判行为的指引作用,实现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屈原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来到法院工作这一年,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我适应环境、努力学习,这一年我稳打稳扎、汲取知识。这一年,我明白了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官们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巧妙的审判技巧、丰富的司法经验,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宝贵财富。我亦将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祁东县人民法院 陈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