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月24日讯(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蒋小花)近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祁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执行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确保申请执行人在春节前顺利拿到赔偿款。
被执行人王某某雇请彭某某驾驶货车。2016年10月,彭某某驾驶货车严重超载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何某某当场死亡。祁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何某某与彭某某均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该交通事故经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某尚需赔付申请执行人50484.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6188元。被执行人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网络查控,发现王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多次约谈王某某,不断向其释理说法,耐心劝导,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2018年5月8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王某某亲友王某广提供担保并交纳保证金1万元,保证王某某在6月15日前履行赔偿义务。但此后,王某某仍未向申请执行人交付剩余赔偿款。
2019年1月14日,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王某某有一台小汽车,立即进行查封,并对担保人王某广的不足额存款进行冻结。1月16日晚上7点多,申请执行人发现了王某某线索后立即报警,公安民警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至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力促和解,然而最终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1月21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拘留所联系其家属主动至执行局交付了赔偿款,案件执结。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以来,法院与公安等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在惩治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大大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度,为决胜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