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4月9日讯(华声在线 吴长发 通讯员 陈映平 陈佳琳)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大标的民间借贷案。
原告江某与被告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是朋友关系。自2007年起,被告某公司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多次借款。2017年5月,原、被告经结算,被告下欠原告借款共计10,600,000元,双方签订《借款抵押合同》。该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原告遂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经过审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标的较大,后续执行难度增加,为避免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及利于执行工作开展,拟调解解决此次纠纷。调解过程中,因借款金额大、往来次数多、被告不愿到庭等因素,无法当场达成一致意见。
为促使调解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奔赴衡阳市与被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进行交流。经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公司自愿在2024年3月6日前偿还原告江某借款本金10,600,000元及利息。
该纠纷顺利解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及奔赴外地调解的敬业态度表示了感谢和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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