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5月22日讯 本以为能结识“富二代”男友,从此生活无忧,岂料竟被劫财劫色,受害人小雯至今悔恨不已。今日,衡阳市蒸湘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汤某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汤某与小雯在网上认识,汤某以介绍富二代为名约小雯到衡阳某宾馆房间见面。见面后,汤某介绍了同伙曹某(另案处理),说曹是一个开奔驰车的富二代。之后,曹某借口让汤某下楼去其车中拿5000元现金给小雯,汤某离开了房间。汤某离开后,曹某在房间内与小雯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汤某回到房间,曹某借故离开。小雯向汤某询问5000元现金,汤某借机提出要与小雯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后,汤某采用胁迫的方法,强行与小雯发生了性关系,并抢走了小雯的Iphone4手机(价值2850元)和400元现金。汤某将小雯的手机卖出,得赃款1500元。
蒸湘法院认为,被告人汤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强行将他人财物抢走,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鉴于汤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故做出如上判决。(通讯员李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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