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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蒸湘区法院分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特征
发布时间:2014-07-22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频道  作者:  编辑:

  近年来,随着衡阳蒸湘区的扩城战略,新楼盘的不断建设,人口的大量涌入,在物业管理快速发展的同时,物业纠纷不断。该院自年初至今受理此类案件58件,占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的近70%,其中撤诉9件、调解3件,经分析,此类案件存在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案件易引起群体性诉讼。此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大多数都是由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一般“抱团”以同一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故物业公司一旦起诉,均同时起诉多个业主。该院受理的物业公司批量起诉5名以上业主的案件有4批次;被诉业主人数最多的一批达9名。此类案件一旦不能妥善处理,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是案件引发争议标的额小。该院受理的58件案件中,物业公司诉业主缴纳拖欠物业费的,共53件,占比91%。因衡阳市蒸湘区各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在每平方米1元至1.5元之间,故此类案件的标的额呈现了较小的特征。该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案件中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占48.2%;标的额在5000元-10000元的占45.5%;标的额在10000元以上的仅占到了6.3%。

  三是案件诉讼文书送达困难。由于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官在送达诉讼文书时面临诸多困难。如有部分业主购房后一直空置或出租给他人,导致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无法联系到业主,有部分业主故意对此避而不见,有部分业主直接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有部分业主白天要上班,晚上很晚才回家等等现象,因而造成送达工作量过大,且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导致文书难以及时送达。

  四是案件判决业主败诉居多。由于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的服务合同约定不明确,且对服务的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等有关事项均没有约定。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对物业管理本身的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物管合同的不明确,导致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事件层出不穷,且业主没有相关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有违约行为,导致败诉成为常态。该院审理的58件案件中,除已撤诉和调解的外,业主均为败诉。

  (据衡阳市蒸湘区法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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