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7月24日讯(张超 通讯员 易晖)“笃”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喧嚣的人群顿时静了下来。2014年7月22日上午,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顶着炎炎烈日走进雨母山乡青松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婚后育有一男一女,2014年6月25日,原告以分居已满三年,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为由而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后,为方便群众利益诉求,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决定将法庭搬到了原、被告的住所地——雨母山乡青松村进行开庭审理。
法槌响起后,“现在开庭!”主审法官一声宣布后,巡回法庭现场向当地居民们展示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审判程序,为旁听者们上 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达到了良好法律宣传效果。庭审后,主审法官与原、被告双方的亲属交换了意见,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原、被告双方 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主审法官当即宣布此案将定期宣判。
蒸湘区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已经进行了5次巡回审判,精心挑选有针对性的案件,深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公共场所,以 进村开庭、现场办案、以案释法、宣传法治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解决人民群众的诉讼难题,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赢得 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