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频道8月20日讯(通讯员 王燕)某单位发布有奖征文广告后却迟迟不兑现,获奖者与之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近日,雁峰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悬赏广告纠纷,且双方当事人当庭兑现了调解协议的内容。
原来2012年7月,某医院在其建院110周年之际,发布征文竞赛启事。该启事称:凡在该医院看过病,住过院的患者及家属,用文字讲诉发生在该医院的感人故事。征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收到来稿后,将择优在媒体开辟专栏予以刊发,组织专家对其中优秀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并给付相应奖金。冯某看到该征文竞赛活动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欣然写下了《温暖世界的明眸》于2012年11月投稿,同年12月,该文章在该市日报予以刊登,原告据此要求被被告按一等奖奖金兑现其承诺,而该医院却一直拒绝兑现奖金,冯某和该医院协商无果,于2014年4月4日起诉至雁峰区法院,要求该医院兑现奖金。
而被告却称,根据组委会的说明,由于文章的数量与质量都没有达到预期要求,所以此次征文比赛根本没有组织评选,且原告的文章有多处语病和错别字,也不能达到一等奖的评奖标准。
经过承办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多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了奖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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