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健之年,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市正处在建设法治衡阳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市上下正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基础先行、兴工强农、创新发展”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江两岸、九桥四环、南工北旅、东文西商、三纵四横、主辅相连”的城市布局建设,努力把衡阳打造成为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美誉度高的工业重镇、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和宜居家园。加快建设“法治衡阳”升级版,实现衡阳人民的“中国梦”,既是本质要求,也是根本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四个坚持”,大力推进“法治衡阳”建设。
(一)坚持依法执政,着力提高执政水平。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科学执政的本质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执政的关健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顺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党的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决策机制更加科学、执政能力明显提升。但也应该清醒看到,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的步伐相对缓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有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和利益驱动办案时有发生,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因而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执政。要依法决策。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各级党委作决策,不能“拍脑袋”、想当然,要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想观念要由崇尚权力向崇尚法治转变。要创新决策方式,完善决策机制,做到决策的主体合法,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避免越权决策;决策的内容合法,不与法律相抵触,不与法治精神相违背,不与群众的利益相冲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程序合法、到位。要依法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具有天然的膨胀性与腐蚀性,用权不当就会迷失本色。要依法梳理“权力清单”,明确用权范围,使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谨慎用权、理性用权、依法用权,防止掌权为己、用权于私、行权于滥。要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党内、人大、行政、司法和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努力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关口就前移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尤其要重点加强对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重大项目等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民谋利。要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依法办事作为开展工作、协调矛盾、指导发展的行为准则。一方面,党委要规范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各自的职权,高效协同推进工作,促进发展;同时,要教育和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把严格执法、按政策办事贯穿全部工作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以法律法规处理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要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资源,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强化行政监督,着力解决胡乱执法夺民利、粗暴执法惹民怨、执法谋私伤民心等问题。要加大信息公开程度,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施政事项等,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营造阳光、透明、健康的法治氛围。
(二)坚持循法而行,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快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保障。实践证明,在经济飞速发展、信息瞬时传递、竞争无处不在的今天,法治环境越来越成为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只有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办事,才能抢占制高点、把握主动权、争创新优势,赢得大发展。项目建设要依法推进。项目是发展的载体。服务项目就是服务发展。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既严格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创造外商外资落户衡阳的便利条件,又要严把项目关,做好项目环评工作,绝不能以牺牲环境和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获取带“血”GDP。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办事,重大资金调度、重大项目投标、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坚决打击非法拆迁、强揽工程、阻工堵路等行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要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依法办事,主动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要素保障,促进企业成为富民强市的主体、加快发展的引擎。法治环境的日益优化,为衡阳项目建设培植了生成发育的“温床”,今年,全市扎实推进450个以上、总投资4000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90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一个风生水起的项目建设热潮正在形成。市场秩序要依法规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和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快诚信衡阳建设,打造诚信政府,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个人信用建设,营造诚信发展氛围。我们先后开展了红盾护农、整顿干部作风、非法采砂综合整治、煤矿矿山综合整治等一系列活动,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衡阳是资源大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非常繁重。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坚决遏制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加大湘江等主要河流治理,运用法律手段坚决打击非法排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淘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产能。
(三)坚持司法公正,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公平正义是法的灵魂,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发挥法的“定分止争”功能,以公平协调矛盾,以正义彰显权威,推动社会各项治理工作在法的轨道上运行。当前,我们正处在黄金发展期,也处于矛盾凸显期,衡阳是老工业基地,也是兵源大市、农业大市、人口大市、煤炭资源大市、高校密集城市,各方面矛盾纠纷比较多,信访问题、治安形势比较突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推进法治衡阳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既是治标之需,也是治本之策。要全面深入普法。切实抓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实施“六五”普法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健少数,加强学法用法考法述法,提升尊法守法意识,坚持分类指导,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抓好宪法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墟场、进机场、进景区、进高墙等“十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普法设施,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产品,打造群众性法治文化品牌。要公开透明司法。坚持公平正义公开的原则,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程序公平,结果公平。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通过新闻发布、司法听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依法公开批捕、起诉、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党委、政府要带头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要创新管理依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用法治手段规范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各环节的工作规范。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社会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民生问题。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权益易受侵害的群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护,确立底线公平,实行最低保障、最低限度保护,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四)坚持执法为民,着力维护群众利益。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加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强化民本理念亲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是执法权力的赋予者,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全部价值和永恒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诠释。当前,少数地方和部门出现的简单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枉法等现象,就是没有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执法”的思想根源问题。执法者是人民的公仆,代替人民行使执法权力,必须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常怀爱民之心,常存利民之意,常除害民之祸,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融处罚于引导之中,真正使执法过程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增加人民福祉的过程,始终确保执法的价值追求与执法的本质要求相统一。要用好法律武器护民。法律是维护群众利益最有力的武器。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把法律严格执行好、把权力依法行使好、把责任依法履行好。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服务,把法律服务作为民生工作重点,将法律服务送到农村社区、工厂车间和偏远贫困地区,整合法制宣传、综治维稳、矫正安帮、法律服务等职能,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突出为城乡居民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生产经营、金融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依托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困难群体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组织和推动法律服务人员零距离、全方位、深层次服务中小企业和人民群众,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要解决民生难题惠民。依法依规保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养老、安全等方面的民生权利;依法依规搭建民意诉求平台,解决诉求渠道不畅问题,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行“三调联动”调解模式,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心理疏导,消解群众不良情绪,强化矛盾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衡阳市市委书记 李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