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于12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介绍《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刘利民介绍,预计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要基本协调。
刘利民:今年5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昨天,国务院正式印发实施。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深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完成教育脱贫任务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要求。下面,我就《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向各位做介绍。
一、出台背景。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二是适应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就是我们所说的放开“二孩”的政策、人口及学生流动,都给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镇学位供给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许多地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这些城乡教育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必须城乡统筹,一体解决。
三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新关切。义务教育是一项民生工程,关乎千家万户,人民群众都期盼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但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一些地方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还存在一定差距,乡村孩子们上学远、上学难、寄宿条件差、优秀教师少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留守儿童没有得到及时的关爱保护,有的随迁子女在入学时遇到一些困难问题。所以必须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若干意见》,先后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目标。
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一是“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即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一个全覆盖”是“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预计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要基本协调。
二是“乡村弱、城镇挤”的难题逐步得到解决,即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大家知道我们现在是93%,要提升2个百分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改革举措
《若干意见》共提出了十项重大改革和发展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三是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的问题;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主要在农村这些学校缺像音、体、美、外语、计算机这类教师,我们称作结构性缺员,教师总体上不缺。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若干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性措施。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强化政府责任,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的责任和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我们知道,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叫省级统筹,以县为主,要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责任和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义务教育工作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
在此,我也非常希望媒体的朋友们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的责任和路线图、时间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举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题培训班,制定监测评估标准,开展相关试点,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