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江西教育厅的官网“江西教育网”首页,出现了一行醒目的红色文字——《关于发布违约免费师范生名单的公告》。
公告称:2016年1月19日,我厅在江西教育网发布了《关于督促部分免费师范毕业生办理解约手续的公告》,督促59名2011~2015届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于5月31日前回省履约。截至5月31日,仍有17名免费师范毕业生未回省办理履约手续,我厅视其为违约,记入诚信档案。根据《江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教育厅已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冻结其人事档案,不签发或改派就业报到证。同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天按免费教育费及违约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公告公布了这17名未回省办理履约手续的免费师范生名单、身份证号,以及毕业的院校和年份,最早的是201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的师范生未履约也未解约。
公告还公布了联系电话,要求这17名免费师范生“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尽快到我厅办理履约手续”。
免费师范生,是我国从2007年开始,为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就读师范类专业,让一大批有志从教的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的一项师范生免费教育的优惠政策。最初是在6所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进行试点,安排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师范生在读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按每月600元补助生活费。
2013年,江西省启动免费师范生教育试点,江西师范大学成为江西省唯一实施免费师范教育试点的高校。该校免费师范生享受3项优惠政策:一是免费师范生按协议到岗后补偿大学四年本科学费和住宿费;二是本着“信息公开、双向选择”原则,不需参加全省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按协议政策性安排到中小学就业,确保有编有岗;三是政策免试直读教育硕士。
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这些免费师范生需与教育部门、生源地签署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到生源地从事教育工作。免费师范生也有“退出”机制,按照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可办理解约手续,同时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从教资格的;不符合有关跨省就业规定的;自行择业的服务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义务的。
而不履约又未按规定及时解约的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回全部补偿的费用,同时缴纳违约金8.4万元;诚信档案中记入“不诚实”记录;生源地所在教育局或人事局冻结档案,对违约者一律不签发或改派报到证。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从2007年开始,江西平均每年招收240名左右的免费师范生。近3年,每年的毕业生解约率在5%以内,绝大部分毕业生是诚实守信的。解约的原因主要是准备考研、考取公务员、或在北上广及沿海发达地区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江西省教育厅的做法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反响。有舆论称:权利是建立在义务的基础上的,既然接受了免费读师范大学的权利,就应该在享受完这些权利后去积极履行义务,这才符合最基本的社会契约精神。为了避免更多违约现象发生,顶层设计还需进一步完善: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降低违约率,让有意报考者深刻认识到免费师范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强化惩戒措施,除了执行冻结人事档案、不签发或改派就业报到证等措施外,还可通过完善征信工作、提高违约金数额等手段,让违约者在购房、贷款等问题上遭遇更多障碍;第三,完善保障机制,通过改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职业上升空间、完善培养机制等手段,提高免费师范生前往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而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有关人员认为,小部分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解约是正常的,教育部在政策设计时就已经预料到有部分毕业生不能履行协议。毕竟大学4年时间,免费师范生的思想会发生很大变化,如要进一步提高免费师范生的履约率,建议部属师范大学强化日常教育和管理,让这些学生不忘初心,坚定毕业后从教的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