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王琦)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和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同时这也是新世纪以来国办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指导意见》提出了1个总体目标和6个具体目标:
1个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
6个具体目标包括:一是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二是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三是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四是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五是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六是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实际,适应深化课程改革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进行了整体设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二是优化课程实施,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完善学校课程管理,落实好国家课程方案。
三是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优化教学管理,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是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注重指导实效和健全指导机制,着力提高学生在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
五是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和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发挥考试招生的育人导向功能。
六是强化师资和条件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校舍条件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条件。
普通高中改革意见发布: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王琦)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同时这也是新世纪以来国办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今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据了解,《指导意见》中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为保障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合格性考试的内容、时间安排和高一年级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特别强调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对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的组织要求。另外,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明确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还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改进命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强调要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如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以及强化班级管理和加强集体主义教育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