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3月20日讯(肖建华 通讯员 谭鹏 何佳峰 贺冬员)农村饮水安全是事关百姓福祉的民生工程。衡阳市按照国家、省卫生计生部门总体部署,大力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饮水卫生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多措并举,形成联动协作的强大合力
衡阳市一直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加强力量、整合资源、联动协作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衡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受益人口达70多万人;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37家,其中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的单位29家,设计日供水量百吨以上的单位8家。
——加强机制建设。加强与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信息互通、机构联动等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在工程建设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并研究解决,形成畅通的联系渠道和强大的监管合力。
——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解决办法。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当地乡镇政府及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并抄送相关部门,确保整改到位。
——完善各项考核。将农村饮水安全监管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和公共卫生考核。目前,衡阳市已形成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卫生监管制度,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员、乡镇协管员定期对乡镇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定期通报情况,并根据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突出重点,实现全面高效的监督管理
——加强水源卫生安全防护。加大对农村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区的监管力度,落实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一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水库周边农家乐、养殖场等污染源的专项整治,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消除“点”污染,截断“源”污染。过去,衡阳市有几家农村水厂水源附近及生产区域30米内存在污染源,经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后,撤离了生猪养殖、粉尘作业,消除了水源卫生安全隐患。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各农村供水单位设立水源保护区,安排专(兼)职人员对取水点水源卫生安全、警示标牌等进行管理,24小时巡查并记录登记。
——加快消毒净化设施建设。明确农村供水单位必须配置饮水消毒净化设备,限期升级改造完善老旧设备,坚决淘汰人工投加漂白粉等饮用水消毒方式。目前,衡阳市农村供水单位净化、消毒设施普及率达到95.6%。同时,加强对农村供水单位水质消毒净化技术的指导,全程追踪监督其完备制水工艺,确保净化消毒设施正常运行。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针对农村供水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衡阳市把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纳入到对农村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中,合理配置卫生监管人力资源,改变盲目的拉网式监管方式,重点监管关键控制点,从制度设计上破解农村饮水安全卫生监督深入开展的难题。各农村供水单位积极参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制水设施设备和水质检测设备,衡阳市现有农村供水B级单位16家、C级单位24家,量化分级管理评级率达到100%。2016年,有2家农村供水单位通过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A级单位现场审评。
广泛宣传,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衡阳市结合实际,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动员,借力新闻媒体,效果明显。一是每年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设计制作宣传画报、宣传单,走村入户进行张贴、发放。二是通过各类媒体播发公益广告、短信提示等方式,普及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和饮水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饮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三是定期在网站、报刊上公示水质监测结果,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调动群众参与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实施约谈,建立创新管用的长效机制
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监督管理和指导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着力在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上取得突破。积极探索实施农村供水单位约谈制度,对存在卫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整改不及时的农村供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通报相关情况、帮助分析问题,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应当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主要负责人当场表态并记录在案。近年来,约谈累计达到26人次。通过面对面约谈方式,对供水单位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使其自律意识明确增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彰显。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衡阳市将在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上下同心,凝心聚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奋发有为,努力推动农村饮水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