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7月1日发生在天津境内的长途大巴坠水事故原因查明,系车主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人为逃避监管和客货混装,造成单方交通事故。
此前一天,天津市公安局对外发布通报称,2011年,武某、李某、付某等5名嫌疑人共同出资购置事发车辆,运营邢台至沈阳的客运路线。为获取更大利益,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脱线运营;人为操控GPS系统逃避监管;并从物流公司配货,造成客货混装”。7月1日13时,事故大巴从邢台出发后,“拉载乘客、配置货物”。当日晚上,该客车行驶至津蓟高速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桥下闫东渠内,造成车上26人死亡、4人受伤。0
目前,天津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上述5人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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