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着用家人的身份证开个网店会比较安全,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是侥幸心理害了自己……”前不久,怀远县招商局副局长赵翠芬利用家人身份证开设网店,并私自在上班期间经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6月以来,怀远县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时发现,不少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行为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查处难度加大。有的党员干部前些年参加经商活动,随着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出台,将工商、税务登记转移到配偶、子女或亲戚的名义上,暗地里操作企业;有的与亲戚朋友合伙经商办企业,只出资不参加经营管理活动或者提供业务政策咨询,凭借参与股份从中分红或索取劳务酬金、补助;还有的搭上了“互联网经济”的快车,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开设店铺或当代理商,获取额外收入……
“查处隐形变异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必须深挖细查,揪住不放!”为此,县纪委主动出击,建立党员干部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数据库,抽调财政、审计、税务、人社等单位专业人员,对37个企业3年来账目进行财务审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度合作,开展“三查三看”:查企业经营的业务范围,看其经营活动范围是否在领导干部职权管辖的范围内;查企业盈利水平,看盈利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利润分配是否合理;查企业工资津贴账目,看是否向兼职人员额外发放工资津贴或其他补助。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借他人信息在互联网、微信平台开设店铺、担任代理商等行为,县纪委与公安系统、网络供应商联系,采取“户口档案 相关身份证信息”排查、“网上店铺数据库”搜索等方式查清摸透隐藏在虚拟世界的违规经商和兼职行为。
在加强问题排查的同时,怀远县制定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员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填写《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在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相关管理,明确规定党员干部的亲属经商办企业必须向组织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县纪委开设“违规经商办企业”举报专栏,通过微信、电话、网站等拓宽举报渠道,及时调查违纪线索。
截至目前,全县已查出各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问题19起, 其中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累计追缴违纪所得103万元。(蚌埠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