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4日晚间湖南经视等部分媒体曝光的湖南潭耒高速再曝天价拖车费事件,省发改委高度重视,已派出检查组赴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查实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从严处罚,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11月11日早上六点多,山东的张先生和弟弟由广西将一车30吨的肥料运往山东老家,由于不小心撞上了潭耒高速护栏,车子发生侧翻,事发时,张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事故由弟弟在处理。在事故现场,潭耒高速新塘高速口附近的衡阳救援站列出了4万元的施救费,督促张先生的弟弟在协议上签了字。 救援协议显示,施救费中,吊车费用两台为8000元、货物转运费为4000元、货物装载费为17688元、抢修车辆为3000元、现场清理300元、货物放置仓库内保管3天为6000元,拖车费26公里为1012元,总计为4万元整。
“货物化肥整个也就值四万多,单独救援一项就需要支付四万,而且施救只有26公里,我感觉是漫天要价。”张先生表示,对如此高的拖车费感到不解。
后来,在路政部门的协调下,最终总计收费为23637元,其中规定收费部分:吊车费用2500元、装卸费用2400元、转运费用2400元外加现场清理、货物保管、停车费、拖车费合计19637元,而协议收费部分:仅货物装载这一项就少了15000多元。车辆抢修少了2000元,吊车少了2500元。由于20多天协商拉锯战,救援出来的货物全部在施救站停车没有得到很好的保管,全部被雨淋湿,损失惨重。
今年4月份, 该潭耒高速衡阳救援站就曾因有大货车发生侧翻而收取高额施救费被媒体报道,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对施救公司进行了处罚,两名责任人被清退,多名负责人受处分。国家发改委还将此列入典型乱收费事件进行了通报。■记者 姜润辉
回应
省发改委:
派检查组现场核查
针对“潭耒高速再曝天价拖车费”一事,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度重视,于12月5日上午安排了纪检监察、路政管理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
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路政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向涉事救援站和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主体单位——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潭耒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已决定对涉事的救援队伍予以清退。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与监督,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认真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记者 潘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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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救援收费不能张口胡来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是按照成本的80%左右制定的。
一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2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15元。二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3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0元。三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45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2元。四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50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5元。五型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5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7元。
车载货物需要救援服务单位进行保管的,每立方米货物保管费按不高于仓库标准30%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应货主要求,转运至停车场的货物,救援单位应以篷布遮盖等方式进行妥善保管,每立方米货物保管费按不高于仓库标准40%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存放于救援服务单位仓库内和停车场由救援服务单位进行保管的货物,因管理原因造成损坏、遗失的,由救援服务单位负责赔偿。
翻落在路基内人工无法装卸的货物,需使用吊车吊装的,收费标准以吊装货物重量对照相应车型重量核定,具体为:吊装2吨(含2吨)以下货物按一型车(10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车服务费用;吊装2-5吨(含5吨)货物按二型车(11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车服务费用;吊装5-10吨(含10吨)货物按三型车(18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车服务费用;吊装10-15吨(含15吨)货物按四型车(22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车服务费用;吊装15-20吨(含20吨)货物按五型车(2500元/车次)标准收取吊车服务费用;吊装20吨以上货物按2800元/车次的标准收取吊车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