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月4日讯(吴洪江 通讯员 唐国军)日前,常宁市一名17岁青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倒骑单车的女孩后逃逸,事故造成女孩盆骨粉碎性骨折。办案民警根据周围群众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肇事嫌疑人。2016年12月30日,肇事人刘某在朋友的陪同下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2016年12月29日21:00左右,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转来的电话称,城区交通路与青阳北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人已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雷海斌立即率领协警赶到现场,发现伤者已被送往医院,现场只留下一辆严重毁损的单车和一把水壶。据周围群众介绍,肇事摩托车往交通路方向逃逸。获悉这一线索,民警驾车沿路寻找,但不见肇事车踪影,于是调取沿途监控,通过车牌号很快查明车主身份。找到车主,车主却说摩托车已卖给常宁市二中的一位学生。民警马上又找到这位学生,该学生表示摩托车是他和别人合伙买的,并联系上合伙人。合伙人李某当即联系借车人刘某,劝他投案自首。30日,肇事嫌疑人刘某在李某的陪同下前来交警大队投案,并交待了肇事逃逸经过。
据交待,29日晚上,刘某在市区BOB餐馆邀请李某、龚某(17岁,台湾人)及另外一些朋友,庆祝自己17岁生日。饭毕,刘某向李某借了一辆女式摩托车,搭载龚某从东风广场出发,往市政府方向行驶,行至交通路与青阳北路红绿灯路口时,撞倒迎面而来的骑单车女孩。事故发生后,刘某扶起摩托车载着龚某往交通路方向逃逸,然后驶入沿河风光带,过西门桥。在王朝酒店,龚某下车乘出租车离开。刘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市一中附近,打电话叫李某来骑车。他本人则去市人民医院给受伤的左眉角缝了七针,随后搭乘出租车连夜去了衡阳,直到办案民警锁定后,才在朋友李某的陪同下前来交警大队投案。
据介绍,今年17岁的肇事人刘某系衡阳某中职在校学生,搭乘摩托车的龚某事发第二天就去了深圳。受伤女孩13岁,在此次事故中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对此,办案民警提醒,中小学生千万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