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4月27日讯(吴洪江 通讯员 唐国军)对于常宁市的章女士来说,前些日子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简直就像做梦:自己一辆红色助力摩托车放在小区楼下被盗后,以为再也追不回来了。谁知,27天后她陪朋友去停车场时意外发现被盗摩托车竟停放在那里。经打听,原来是执勤交警在路上查获了该车。4月25日,章女士怀着激动的心情给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写了一封感谢信。
3月25日,家住常宁市泉峰苑廉租房小区的章女士发现自己停放在小区九栋三单元楼下的红色助力摩托车被盗。由于有事抽不开身,27日下午14时才向宜潭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派出所办案民警来到章女士家询问,并作了笔录。
4月20日上午,章女士陪朋友去处理摩托车违章时,在莲花车站停车场意外发现自己被盗的红色助力摩托车。询问停车场工作人员得知,摩托车是一男子骑上路时被民警唐斌查获的。章女士立即与唐斌取得联系,在出示了本人身份证、摩托车合格证、机打发票等证件(手续)后,章女士当天就把摩托车骑回了家。激动之余,4月25日,章女士特意给大队写了一封感谢信。
据介绍,4月3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唐斌率领民警在城区至板桥镇路段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时,一名青年男子骑辆红色助力摩托车不听从指挥,在车流中随意穿梭,加剧了交通堵塞。唐斌用喊话器警告,但该男子依然我行我素。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唐斌上前拦停该车,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男子说证件忘在家里,现回去拿,把摩托车推到路边就离开了。大约等了20分钟,不见男子踪影,唐斌检查摩托车,发现驾驶人是采用直接接通电源的方法进行点火,而不是采用钥匙开点火开关。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唐斌初步断定该车有重大盗抢嫌疑,于是向城区中队长黎晓斌汇报,并当即将摩托车暂扣至莲花车站停车场,等候进一步处理。
“……我感谢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认真仔细。他们为老百姓的辛勤付出和贡献值得尊敬、称赞。特别感谢黎晓斌中队长、唐斌指导员工作一丝不苟,以身作则,查获我的被盗车辆,挽回了财产损失!”章女士在感谢信中写道。
据悉,近年来,该大队把加强和做好交通管理中的治安盘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执勤民警在路面巡查工作中做到“五观察”(即观察驾驶人神态是否自然、驾驶人着装是否与所驾车辆匹配、车辆点火开关和油箱盖是否被破坏、车辆外观是否正常、车辆行驶状态是否可疑。)截至目前,大队共查获被盗二轮摩托车27辆,汽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