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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从6月5日起开始实行
发布时间:2017-06-05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作者: 伍洁  编辑:华生

资江小学的学生们正在“净化空气、从我做起”签名墙上签名。 伍洁 摄。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伍洁)“盼望了很久,邵阳城区终于开始全面禁炮了,真是太好了。”6月3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在城南公园举行“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市民唐永年在签名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为改善空气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6月2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根据通告要求,从今年6月5日起,市城区以下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南互通沿沪昆高速往西至207国道,沿207国道经梅子井至资江,沿资江南岸经雪峰桥、魏源西路、北塔路、市府路往东至资江,沿资江南岸至田江路东头,经双坡北路、东大路、大兴路、邵阳大道、邵檀路、桃源路、桃花路、西湖南路至南互通,以上道路、江岸形成的闭合区间及道路外延100米范围内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根据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民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19”城管服务热线,对非法燃放行为进行举报。

  当天,现场400多名志愿者在“净化空气,从我做起”签名墙上签名;100多名环保志愿者还开展禁炮骑行宣传活动和弯腰捡拾垃圾行动。来自市资江小学的四年级学生何平说道:“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为保护邵阳的碧水蓝天尽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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