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6月12日讯(吴洪江 通讯员 唐国军)日前,常宁市一名周姓男子刚从“亲女”家喝了劲酒出来,便因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处。据知情人士透露,周某已是第三次被查处酒驾。第二次被查处时,周某被撤销村支书职务,并开除党籍。目前,常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周某10天,合并处罚2500元。
6月6日13:00,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袁勇、刘良文在宜阳小学沿河风光带路段执勤时,对一辆迎面驶来的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要求驾驶人周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然而,周某无法提供上述证件。期间,民警发现周某有酒驾嫌疑,于是安排他接受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经检测,系饮酒后驾车。民警又上网查询,得知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逐当场暂扣摩托车,并口头传唤周某到大队执法办案区。
据介绍,当天中午,周某去“亲女”家(常宁方言,非亲生女儿)办事,被“亲女”留下吃饭。饭桌上,周某在另外两人的陪同下喝了一些劲酒。喝完酒后,周某便与“亲女”告辞,骑着摩托车从常荫路前往市人民医院,刚行至宜阳小学沿河风光带路段,就被执勤民警查处。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54岁的周某2012年因酒后驾车被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2016年2月29日,再次饮酒后驾车被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此次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灵通人士介绍,周某第二次被查处饮酒后驾车时,其摩托车驾驶证被注销,有关部门撤销其村支书职务,并开除党籍。
民警询问周某为何还要第三次饮酒后驾车,周某说,“以为喝一点点酒没关系,所以就去驾驶摩托车了。”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昼长夜短的变化,人们生活习惯也随之发生改变,饮酒助兴、借酒浇愁等种种生活的消遣越来越多,这种饮酒方式为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针对酒驾违法行为反弹的现象,交警部门将科学安排勤务,通过延时制、错时制、弹性上岗制等措施,组织警力进行酒驾专项整治。”大队一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