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推进计生工作基层群众自治一个都不能少
华声在线衡阳站7月14日讯(记者 张超 通讯员 王朝顺)孤儿马媛婕是石鼓区黄沙湾街道雁栖湖社区计生重点帮扶对象,不仅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找她谈心,积极开展助学活动,给予生活上的照顾;而且计生协会韩绫还与她结为对子,与她交朋友,让其重拾生活信心,回顾到正常生活轨道。7月14日,石鼓区召开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栖湖社区社区作为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作典型发言,推介了这一成功做法。
石鼓区作为衡阳市的商贸老城区,人口结构复杂,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困难大,该区计划生育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计生协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市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标准,积极探索新思路,有力推动了全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发展。
自治基础强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坚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建立优劣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作出了“一票否决”的明确规定;财政上,区计划生育协会实行财政一级预算,按计生事业费8%的比例落实区计生协会经费,前期区计生协已对7个乡街的9个示范点投入自治工作启动经费51000元,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乡街党委政府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全区16个行政村、30个社区居委会结合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按照“两委负总则、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今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这一契机,狠抓基层协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大力提高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营造了良好的组织环境。
建章立制优
5月26日,区计生协正式部署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6月12日,区计生协正式下发《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的实施方案》,6月底,各乡、街道计生协相继成立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成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方法、步骤以及各自工作职责。7月初,各级计生协会基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初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协议书》,尤其是《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先后经历了准备、宣传发动、讨论修订、整理归档、评估验收五个阶段的修改完善,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提供了管理、监督等规章制度保障,为下一步狠抓协议签订、协议违约奖惩,强化契约精神打下了良好基础。
典型引领好
自全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区采用“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以面带体”的工作思路,根据各乡街申报的情况,从中选取了人民路社区、青山街社区、石鼓社区、畔湖路社区、来雁塔社区、雁栖湖社区、江雁社区、松木村、利民村9个自治示范点,其中雁栖湖社区、松木村为区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示范点。前期,经过区计生协3次现场指导、调度,雁栖湖社区、松木村两个示范点的自治工作走在了全区前面,正逐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雁栖湖社区积极发动协会会员率先签订协约书,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带动群众积极参与,自治协议书自愿签约率达100%;通过抽样问卷调查获悉两个示范点的群众对生育政策的知晓率达95%。下一步,该区将在全区所有乡、街道及村、社区居委会全面启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齐头迸进,典型带动,不掉一队,全力打造全省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