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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市降价买房有五大陷阱 买降价房当心退不掉
发布时间:2011-12-2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

近日,某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文件中指出,当前各地楼价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动迹象,鉴于年底开发商促销优惠活动多,提醒广大消费者,买房容易退房难,降价潮中购房须格外谨慎。

案例:草率下定遭遇退房难

日前,该消委会接到一群体消费者反映某楼盘售楼现场打出“影响居住环境的市政项目会迁移”的宣传承诺,但在《认购书》上却设置了免责条款。消费者为了得到黄金周的优惠房价,明知《认购书》有剥夺权利的条款还是草率下定签字。其后开发商对项目迁移没有给出具体的落实时间,部分消费者就此提出退房要求。

经调查发现,虽然当前开发商已承诺承担项目迁移的资金,但市政项目迁移牵涉多环节和条件,不由开发商说了算,具体时间仍难以明确,消费者的退房诉求很难达成。

消协官员称,要退房须满足严格的相关法定条件。“商品房交易金额大、手续多、周期长,且要考虑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因素,确实是购房容易退房难。”

提醒:看清条款再签认购书

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把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了解房子的性质,看是否属合法交易的商品房,是否具备预售楼许可证,购买楼花风险大。

其次要了解房子的周边环境,看是否存在对居住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或设施。如果认购书、合同等文书存在限制个人权利的情形,尤其是在退订(定)房方面有显失公平的条款,最好拒绝交易,回避风险,千万不要抱着“买到优惠再算账”的侥幸心理。

此外,开发商或销售人员的重要承诺,比如赠送面积、房贷、回购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写进认购书或购房合同。

总结售楼五大陷阱

一是房产商采用违规销售手法。比如没预售证的认筹房属违法、小产权房只能拿到集体房产证不能作抵押或公开上市交易等。

二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不兑现。比如开发商口头承诺赠送天台,或在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上做出口头承诺,可之后不兑现,而消费者无法举证维权。

三是合同条款陷阱。比如售楼时开发商在《认购书》等预订房文书上已作出限制退订(定)和回避自身责任风险的条款,消费者无法退房。

四是样板房陷阱。开发商展示出来的样板房精雕细琢,而现房却往往“偷梁换柱”。

五是制造热销假象。比如销售方开始只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营造热销、紧俏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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