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我国拟设“国家质量奖”
发布时间:2010-12-1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

入围企业需5年内无重大事故

为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我国将设立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奖———“国家质量奖”。据了解,目前《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国家每年度将评审出6个国家质量奖。

近日从《国家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成立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申报国家质量奖的企业须掌握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及经营业绩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企业在近5年内未发生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在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草案还规定,国家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总数为6个(其中小企业1个),可以少额或空缺。每年9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对获奖企业进行表彰,颁发国家质量奖奖杯、证书。获奖企业在获奖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质量奖。 

分享到微信

雁城新闻

名企风采

湖南新闻

综合新闻

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 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华声杂志 科教新报 三湘都市报 长沙网 华声论坛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湘西频道 华声在线怀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