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提高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通知》称,由于近期国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大幅上涨,通过对城区部分燃气公司液化石油气进价情况的调查核定,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城区各民用液化气经营企业7月中下旬平均进气价加运杂费、税金和规定综合差率计算,核定我市城区12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为90元/瓶(不含送气费)。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零售点的零售价格可以下浮,但不得突破。
此外,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和送气服务费标准。送气服务费按近距离或五楼以下3元/瓶,距离较远或五楼(含五楼)以上4元/瓶的标准执行,用户自运的不得收取送气服务费,严禁强制送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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