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此次《实施办法》修改涉及的范围几乎覆盖原《实施办法》所有条款,幅度大、范围广、内容多。条目数量从28条增加到43条,其中20条作了重大修改(包括删除1条),增加了16条。新《实施办法》新增条款,加大了对人防建设的监管力度。相比旧《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强化人防工程监管,明确对违反《实施办法》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段志刚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人防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深刻理解人民防空的方针和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人防管理,加大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宣传力度,强化督查指导,推进《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为我市加速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协副主席肖长河、衡阳警备区参谋长彭双全、市政府顾问杨双华出席会议。
(记者 周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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