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标准共有11个方面83项考核指标,其中有“十项重要指标,四个一票否决”,内容涵盖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市民交通意识和守法程度等。对照这些标准,我市目前有很多指标都不能达标,突出表现在路网结构不甚合理,城市道路密度还不够,交通管理设施还相对缺乏,停车设施严重不足,智能交通管理监控体系滞后,市民交通意识淡薄等。
针对现状,本市将尽快编制和完善《衡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衡阳市交通管理规划》、《衡阳市交通安全规划》、《衡阳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加快路网建设,优化路网结构,提高交通供给能力,确保全市道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对城市公交站点进行港湾式改造,加快公交车停车场站建设;今年11月份以前,在城区双向六车道以上的交通繁忙路段开辟公交专用车道,确保公交车辆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使公交运行速度提高15%以上,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比重增加3%以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通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调整优化交通组织,力争实现市区平均车速提高10%以上,实现城市部分区域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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