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价格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通货膨胀比预期增强,各种价格矛盾比较突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考核内容,将CPI调控目标明确在4%左右。
受能源价格等国际输入性通胀和流动性货币严重过剩及2010年“翘尾因素”的影响,今年1至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CPI)处于高位运行。1至6月同比上涨5.4%,其中市城区为4.2%,累比上涨4.4%。从全省14个地市情况看,目前我市CPI涨幅低于娄底、长沙、湘潭、株洲、张家界、邵阳,与永州并列第八。
稳定价格总水平是今年价格调控的首要任务。自全市价格工作会议召开后,市物价局上不折不扣执行省价格调控政策,做好价格监管服务。着重加强粮、油、肉、菜、化肥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健全价格应急预案,妥善把握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尽可能降低调价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
“五一”期间,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工商、商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2011年五一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全市各农贸市场、超市等商品市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收费行为进行调研和检查,并详细了解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奶等价格态势,遏制了部分商家串通涨价、低标高卖等各种价格欺诈行为。
为应对由于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的变化而给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稳定,我市决定调高低保群体生活补贴,拿出的调标方案为衡阳市四城区由20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县(市)区由180元/人•月提高到 230元/人•月。
针对前段猪肉价格上涨较快,市物价局要求几家外销规模较大的猪场加大本地肉食市场供应,承诺给予一定的价调补贴,有力平抑了本地猪肉价格。与此同时,6月初,按照湘价综[2011]90号文件要求,我市物价部门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衡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工作方案》,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市城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3%(全省要求基点幅度)为基数,持续3个月超过3%,未超过6%,向城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元/人•月;当该指数涨幅超过6%,未超过8%,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元/人•月;当该指数涨幅超过8%,发放补贴15元/人•月。全年发放价格补贴预计约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