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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程建设信息曝于“阳光”之下
发布时间:2011-08-12   来源:你好衡阳网  作者:  编辑:
8月12日讯  2009年1月1日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将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范围。昨日召开的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此作出了规定。
  我市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细则》中提出目标:县级以上党政门户网站将全面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以使工程建设信息领域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共同和互认共享。主要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领域信息缺失的问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组长肖斌在会上指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协作掌握进度,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推动工作。有关部门要配套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考评及公共监督制度、责任追究责任,保证督查追究到位,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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