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1月6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刘华平)2016年12月30日,常宁市白沙派出所成功办结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烟花爆竹)案,2名嫌疑人均到案。
2016年12月27日,常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国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 ,率领局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白沙派出所联合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股前往常宁市白沙镇开展联合执法。在该镇大路村1组的谢某某(白沙镇大路村)家检查发现谢某某家中及仓库储存有“富贵年”等名称的烟花248桶,“条炮”等名称的鞭炮557件,“笛音雷”等名称的烟花131箱。工作人员立即将物品扣押,并在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谢某某妻子刘某某,并规劝在郴州办事未归的谢某某立即投案自首。
2016年12月27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常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2016年12月30日,违法嫌疑人谢某某投案自首,被常宁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刘某某夫妻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被常宁市公安局全部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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