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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灵吗? 房价调控需打组合拳
发布时间:2011-08-09   来源:半月谈  作者:  编辑:
沪渝两地房产税征收工作开展已有半年,试点效应初步显现,尤其对调整住房消费结构、打击投机炒房行为、调节收入分配产生积极作用。然而,当前房产税征收仍面临几大障碍需要清除。专家建议,从制度设计、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节奏上稳妥把握、循序渐进。

    约束性效果初显,可调节收入分配

    今年1月,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半年时间过去。半月谈记者最近深入两地调研发现,房产税开征后的两大效应已经初步显现:

    一是对高档住房消费起到了约束作用。以重庆市为例,房产税实施后,高档商品住房项目访客量出现明显下降。据调查,多数高档商品住宅项目楼盘访客量下降30%~50%。同时,受此趋势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高档住房的定价更趋理性,价格上涨预期下降。据了解,从试点工作开始至4月底,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交易价格有所下降,应税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每平方米13140元,较房产税实施前同类房屋成交价下降10.48%。

    重庆大学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学院院长任宏和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等专家认为,“重庆版”和“上海版”房产税对于调整楼市结构、遏制高端住房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积极意义。两地房产税都考虑到了首套普通消费型购房者的利益,使其合理的住房消费受到保护和鼓励。重庆房产税征收范围只涉及10%的人群,主要针对高端房产业主和炒房客。

    二是对完善房地产税制和调节收入分配起到积极作用。业内专家认为,房产税政策实施后,增加了高档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政府通过对占有公共资源多的高收入者进行征税,并将所征税款全部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对改变地方政府税收结构、完善财税体系、调节收入分配具有重要作用。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告诉记者:“在住宅持有环节增加税收,是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必由之路,并且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随着相关体制机制的完善,将在促进社会公平、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减少房屋空置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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