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浙江省拟立法注销吸毒人员强制戒毒期间驾照
发布时间:2011-09-29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浙江在线杭州9月28日讯(记者 李利) 吸毒会让人产生亢奋、幻觉等精神症状。吸毒后如果驾驶机动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目前,我省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2万余人,其中近四分之一的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如何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浙江拟立法为禁毒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今天上午,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作了关于《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该《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草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驾驶证管理和吸毒驾驶机动车治理等作了如下规定。

  吸毒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其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应当依法注销;吸毒人员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其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在社区戒毒期间视为效力中止,并由实施社区戒毒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保管。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按无证驾驶依法处理。

  因吸毒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戒毒后三年内申领、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接受吸毒检测。

分享到微信

雁城新闻

名企风采

湖南新闻

综合新闻

华声在线永州频道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华声在线益阳频道 华声在线郴州频道 华声在线岳阳频道 华声在线株洲频道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华声在线湘潭频道 华声在线常德频道 华声杂志 科教新报 三湘都市报 长沙网 华声论坛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 湖南日报 华声在线湘西频道 华声在线怀化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