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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晖区检察院柔性化办案力促邻里和谐
发布时间:2015-08-18   来源:华声在线(衡阳)  作者:通讯员 沈雁  编辑:

  华声在线衡阳8月18日讯(通讯员 沈雁)8月17日,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对丁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向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同时,被害人马某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依法处理。至此,一起因土地问题引发邻里纠纷、当事人多次上访的案件,划下了圆满句号。这是该院坚持柔性化办案、人性化办案的又一成功案例。

  犯罪嫌疑人丁某及被害人马某均为同村村民,双方已是多年的老邻居,三年前因建房问题,两人矛盾不断,骂战连连。去年10月,矛盾再次爆发,丁某在田地里搭棚,闻讯赶来的马某与丁某发生肢体冲突;3天后矛盾升级,丁某向该田地运送砖头时,马某拦路阻止,双方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后经鉴定,马某骨折,系轻伤二级。

  旧怨未解,又添新仇,丁、马两人势同水火。公安机关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双方怨气。丁某认为搭棚子的田地是自己的,且马某的轻伤系自己骑车摔倒所致,不应当由其负责,不愿赔偿;而马某认为丁某不仅侵占其土地使用权,还将其殴打致轻伤,多处上访,讨要说法。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珠晖区检察院公诉科对该案事实和证据认真加以审查并提交检委会讨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宜作起诉处理。但双方仍剑拔弩张,贸然宣布不诉,又可能激化矛盾。为确保该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公诉科坚持“多跑腿”和“双听取”,一方面认真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梳理出丁马双方的矛盾核心和关键点;另一方面,与控申科相互协作配合,联系相关乡镇领导,就如何解决双方争议一事进行沟通。随后,办案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多次心理疏导、明法析理,双方思想疙瘩逐渐解开,对抗情绪也得到化解,最终两人表示不再争执,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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