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以来,该局酃湖派出所连续接到辖区内的两所高校学生报警,称近期不少学生宿舍笔记本电脑被盗。为尽快破获此案,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经工作,初步锁定一个以永州道县籍犯罪嫌疑人黄某祥为首的犯罪团伙。1月4日,民警远赴永州、桂林等两省三市,于2012年1月7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祥(男,21岁,永州道县人)、周某光(男,16岁,永州道县人)、李某平(男,14岁,永州道县人)、何某次(男,41岁,永州道县人)等人。
经审讯,黄某祥、周某光、李某平,自2011年10月认识后勾搭结伙,形成一个以黄某祥为首的犯罪团伙,他们多次流窜至衡阳,在院校内采取沿宿舍下水道爬进宿舍内等作案手段疯狂作案十余起,盗窃各类笔记本电脑30余台、手机20余部、现金1万余元,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祥、周某光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何某次因涉嫌故意隐满非法所得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李某平、涂某、何某等因未满十六周岁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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