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衡阳站6月22日讯(吴长发 通讯员 陈迷 贺雅青)为方便我省居民在省内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有效破解出生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上户难”问题,继2016年试点省内出生登记异地办理取得突出成效后,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开展省内出生登记异地办理。目前,珠晖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积极响应上级政策,迎来了珠晖区首例新生儿(未满1周岁)省内出生登记异地办理业务。
2017年6月14日上午,一男子神色匆匆地来到站前所户籍室向户籍民警咨询新生儿上户问题。原来他从新闻中得知湖南省新开通了省内出生登记异地办理业务,自己的小孩急需上户购买医保,考虑到回原籍办手续路途遥远非常不便,所以特地就近来到站前派出所咨询一下。
站前所户籍民警耐心地向该男子讲解了省内出生登记异地办理业务的政策及所需登记材料,根据其提供的材料,在10分钟内就办好了上户业务。该男子欣喜地接过户籍民警递过来的户口本,异常地激动和欣喜,口中不停地说谢谢,谢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谢谢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小提示:衡阳市办理出生登记异地申报
一、登记对象
符合《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出生登记条件未满1周岁新生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其监护人或户主不便回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以就近在我市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异地申报出生登记。
二、登记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本人非婚生育说明书)。非婚生育随父落户的,《出生医学证明》应注明有父亲信息;未注明父亲信息的,须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公安机关发现《出生医学证明》可疑的,应当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对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可凭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三、登记方式
湖南省内居民,可以选择在父亲或母亲原籍地派出所,或在我市具有户口登记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异地申报出生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四、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 14:30—7:30(冬)
咨询电话:0734-8208108
投诉电话:0734-8208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