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蒸湘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分析,摸排出在某宾馆一房间内居住了四名有多次抢夺前科的广西籍男子。民警对该四名“高危人员”进行盘查,发现两台无牌男式摩托车及大量现金。
民警查阅了全省各地通报的抢夺黄金耳环、项链案件,发现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四个曾“几进宫”的嫌疑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在分局局长张荣华、政委谭璇和副局长肖乔峰的指挥下,刑侦大队兵分两路,一面与嫌疑人继续斗智斗勇,一面由大队长万俊带队赶赴株洲、湘潭等地取证、对案。通过受害人对嫌疑人的辨认及被抢的赃物核查,印证了部分案件及被抢物品。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黄创某等4人交代了他们飞车抢夺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罗立某(男,29岁,2次抢夺前科)、罗少某(男,27岁,有抢夺前科)、罗继某(男,26岁,有抢夺前科)三人系同村发小,黄创某(男,32岁,3次抢夺前科)与罗立某一起打工结识后,四人开始流窜各地,结伙抢夺。2011年春节前后,四人骑两台无牌男式摩托车在常德、益阳、湘潭等地抢夺黄金耳环、项链,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得手后的黄金耳环、项链统一交黄创某变卖,所得赃款四人平分,短期之内的作案次数就高达47起。四人从常德、益阳、湘潭一路抢过来,于3月10日到达衡阳,由于不熟悉情况,四人每天骑摩托车在路上观察踩点,还没机会在衡阳“出手”便被警方抓获。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核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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