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7月4日讯(记者吴帅 通讯员王翊) 昨日上午,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会议,推出《规范不动产登记中介代办行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按照示范流程的办理环节,规范有序地开展房地产中介代办行为。
据悉,目前我市中介市场共有308家中介机构,从业人员1500-1800人,二手房市场(中介代办)每年达8000宗业务。在本次会议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从事代理服务活动的中介机构,须在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备案通过的中介机构,按规定格式签订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介机构场内服务诚信承诺书,领取代理服务上岗证。
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设立多个中小企业(中介)服务专窗,专窗和普通业务窗口分别叫号,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分窗受理业务,在代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实行预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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