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督导抽查对象的重点是: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供水、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自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检查过程中,各小组将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性问题和共性问题,重点抽查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行为。
(记者 周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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