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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将施行 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可接续
发布时间:2011-06-29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  编辑:
       《社会保险法》将从7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法的施行,将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何种利好?在6月26日至27日广西劳动保障协会举办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的专家,就即将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给来自区内各个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解读。

  养老保险 缴费不满15年,该怎么办?

  案例:老赵在企业上班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是年限不够15年。他不在这个企业上班之后,差额的部分怎么办理?

  新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老赵不在这个企业上班了,但他可以在别的城市、别的企业上班,这就属于跨地区转移,完全可以接续起来。如果他到了领取年龄,比如过60岁还没缴费满15年,那就可以执行第16条的规定,就是可以交费至15年按月领取或者转入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他现在还没有到退休年龄的话,不管在哪儿工作,还是要继续交,而且按照政策规定,交的年头越长,自己享受的待遇水平越高。

  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及结算,可否实现?

  案例:从四川来南宁的岳女士,在南宁住院一个月后,开始着急回家了,原因是她在南宁没有办法报销医疗费用。

  新政: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解读: 就广西目前的情况,异地就医结算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还面临难题。据介绍,我区各统筹地政策不统一、医疗待遇标准不一致,是阻碍医疗保险联动的最大障碍。而且医疗保险结算十分复杂,不同地域政策不一,医保系统实现全区联网比较难,操作难度较大,因而实施起来就困难了。

  广西与海南已于2010年11月15日开通了医保异地结算绿色通道,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广西区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4家。此外,今年3月底,钦州、河池、百色三地启动医保 “一卡通”,实现了小范围内的异地就医,这也说明我区异地就医的系统正在不断完善,正向全区范围内异地就医一步步靠拢。

        工伤待遇 单位没办保险,出工伤咋办?

  案例:2010年,阿亮高中毕业后到一家工厂工作。一天,阿亮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由于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阿亮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是由单位垫付。几个月后,阿亮等来的却是老板已抽逃资金不知所踪的消息。

     新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随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另外,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也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随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解读:工伤保险医疗费先行垫付制度,从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工伤保险制度本应具有的统筹资金、共担风险的功能,使工伤职工尤其是农民工能真正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同样可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治疗费,其工伤也能得到及时治疗。

  失业保险 失业了,失业保险金咋算?

  案例:老张在一家单位工作满5年以后失业了,在这5年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他本人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根据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他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他领取了6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再次就业,又工作了5年后失业,这5年中用人单位和他本人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这时候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怎么算?

  新政: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解读: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老张的失业保险金需要计算两个年限:一是根据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就是再次就业后工作的这5年,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是前次失业应多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上次失业时,老张本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实际上他只领取了6个月,还有6个月的期限尚未使用,这6个月就是“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那么,老张第二次失业时,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期限为18个月。

  生育保险 妻子没工作,生育费能报吗?

  案例:小陈和小梁毕业后来到南宁工作,小陈没工作,一直在家当全职太太。他们担心生育费用不能报销。

  新政: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解读:生育保险,男女都参加,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因而小陈夫妇俩不用担心生育费“报销无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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