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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吃错酒,假钞“换”真币
发布时间:2012-11-22   来源:衡阳晚报  作者:  编辑:

  “实在没想到,有人用假钞骗取真币,竟骗到我母亲的寿宴上来了!”近日,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吐露她在自己母亲的寿宴上收礼金,有人谎称吃错酒,要求她退还“礼金”,自己将礼金退还后,却发现礼金里竟有假钞。

  据杨女士称,11月10日,她为自己的母亲在一家酒楼办六十大寿的寿宴。中午12点,宾客陆续进场就坐,杨女士将收来的礼金归拢。这时,一名身穿灰色外套,下穿牛仔裤年约20来岁的男子走到她的面前,向她递了800元的礼金。

  “我对这名男子毫无印象,当时就觉得有点奇怪。我以为是丈夫的朋友,就没有太在意了。”杨女士看了看收来的礼金,发现他递送的礼金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于是就将收来的礼金放在一起。就在此时,年轻男子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手机接听电话。过了几分钟后,这名年轻男子又来到杨女士的面前,说自己弄错了吃酒的地方,送错了礼金。在年轻男子的请求下,杨女士退还了男子的800元礼金,其中只有一张百元钞是年轻男子交的新钞。

  酒宴结束后,杨女士回家清点钱钞时才发现礼金中竟有700元假钞。“这些假钞都没有水印,而且编号都是一样的!后来,我赶到酒楼去调取当天的监控录像,竟看到这名年轻男子从我的手中接过礼金后就马上离开了酒楼,并没有在酒楼其它地方吃酒。”

  事后,杨女士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据派出所民警称,像市民遇到杨女士这种情况,要特别提高警惕,多留个心眼,不轻易接收陌生人的东西,以免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肖启斌律师。肖律师说,这种行为已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持有使用假币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金;持有使用假币数额巨大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持有使用假币数额特别巨大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晚报记者 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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