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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自选电信业务运营商 工信部发布两项国标
发布时间:2013-01-05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古晓宇  编辑:
  昨天,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关于住宅光纤到户的国家标准已发布,其中规定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经营者。

  此次工信部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都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这两项国标中规定,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工信部表示,制定并发布实施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破解住宅小区宽带建设难题、促进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的重要基础。

  记者采访发现,不具备光纤直接入户条件的老旧小区,需要进行铜缆改光纤的施工和一些宽带运营商与小区物业签约提供垄断服务,是影响光纤入户普及和我国宽带水平提升的两个重要因素。而新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两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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