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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抓好2012年报刊广告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9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蒋建国在12部门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上强调

扎实抓好2012年报刊广告整治工作

  2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2部门召开2012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在会上要求全国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分工任务,忠实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抓好2012年报刊广告整治工作。

  蒋建国表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事关各行各业科学发展。他要求各级新闻出版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201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的要求和这次会议的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报刊广告整治工作。

  蒋建国指出,要严格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进一步加强事前监管。各级新闻出版部门要监督和督促报刊出版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虚假违法广告在报刊上发布。要切实抓好报刊广告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管。将报刊广告内容作为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体系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日常审读与专项审读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检相结合。同时,完善报刊违规记录数据库,建立报刊违规预警机制,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进行整改。

  蒋建国强调,要重点开展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报刊出版单位的检查,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对不执行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报刊出版单位,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下达警示通知书、停止广告发布业务、报刊年检缓验、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等处理,并公开曝光;对个别严重违反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且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报刊出版单位,坚决予以吊销。各级新闻出版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督促报刊出版单位加强自律,努力树立品牌、提升形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报刊出版单位深入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完善举报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加强与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对报刊广告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据了解,2011年,总署把整治报纸期刊虚假违法广告作为重点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国开展打击“两非一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刊载医疗信息广告的假报假刊;对30种刊载虚假违法广告的报刊作出告诫谈话、下达警示通知书和警告等处理,对14种问题严重的报刊不予通过年检;对16种刊载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报纸给予通报批评;将刊载虚假违法广告的报刊录入报刊违规记录数据库;对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进行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报刊出版单位共同签订广告发布自律公约等。系列整治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2011年全国报刊广告违法率明显降低。(曹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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