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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批外地参观者来衡学安全
发布时间:2012-03-07   来源:你好衡阳网  作者:  编辑:

市住建局安全管理经验曾被《建设报》关注推广,引来全国各地同行的“学习交流潮”

  3月7日讯   2月24日,河南省建设系统一行5人,来衡学习交流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经验。至此,这已是我市住建局第9次接待全国各省、市建设系统的参观学习者了。

  据悉,从2005年至今,我市建设工地没有发生一起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事故频率年年减少。建设部曾将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在《建设报》上向全国推广。

       每年培训2万民工,着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安全生产第一就是要提高人的思想认识。只有提高了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才有保障。为此,市住建局创新方式,着重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一是抓培训。衡阳市住建局规定,凡是在衡阳从事建筑施工的,不论何工种,必须参加市住建局统一组织的安全培训。市住建局下设一个技能鉴定站、一个安全咨询服务中心专抓技能鉴定和工人培训。每个工地建立一个农民工学校,每个民工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几年来每年的培训人员不少于2万人。

  二是抓教育。第一,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首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学安全知识。市住建局给每个民工发一本自编的安全读本书,每个项目分工种每日在班前对照读本进行十分钟安全教育,接受了安全教育的人员在教育表格上签字。教育表进入安全资料。无安全教育资料的,不得进行安全备案。第二,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28日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例会日,参加对象为各施工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项目经理。会议内容,主要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予以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三是抓宣传。每个工地除必须悬挂安全“五牌一图”外,市住建局每年还制作一批建筑安全宣传版画到各工地展出,将一些案例在现场用图片展示。该局工会和安监站还经常组织宣传队,自编自演节目,到工地巡回宣传施工安全知识。与此同时,市住建局要求所有工地围档标准统一,墙面分别用红、黄、绿三种颜色标注,以警示过往行人。

       重大工程电脑监控,全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安全意识提高以后,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工作,对企业主体责任的强化,可以讲是顺水推舟,水到渠成。

  一是考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市住建局每年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现场安全隐患排除等。安全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任职要到市住建局安监部门备案。

  二是鼓励企业抓安全生产。市住建局每年在全市都要开展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的活动。凡企业当年度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文明工地达到一定要求的,可在下年度建设施工项目招标资格预审中予以加分;企业在增资增项时可优先考虑。凡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不能参加国家、省、市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奖项评选。

  三是要求企业推行科学化管理。凡是大的工程项目实行电脑监控管理。要求项目部专门建立电脑监控室,从第一层进口处到每个作业层都用电脑监控,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在办公室从屏幕上进行监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达指令予以纠正。

  四是强制企业使用先进安全设备。城区项目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和无安全设施的提升设备。所有工地全部使用商品砼、落地式满堂红脚手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五星电缆、标准配电箱等。市政工程施工围档,要求统一使用注水聚氯乙烯材料围护。而且规定房屋拆除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3层以上楼房必须使用机械或爆破拆除,严禁人工拆除,有效地遏制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不作为者离岗学习,大力创新监管模式

  宣传安全、提升意识、强化责任,并不代表一劳永逸。如何落实安全,实践安全,成为摆在市住建局履职监管的一大课题。于是,监管模式创新成为题中之义。

  “生产在基层,实践在过程,效果在日常监管。”市住建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该局局长担纲组长,同时也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广大安监员则实行项目跟踪盯守制度。

  推行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安全备案表进入竣工验收档案、安全记录实行联动管理、专业施工方案实行专家评审、设备进行检测备案、安全隐患挂牌公示……一系列推陈出新的监管措施,从不同角度牢牢地堵住了安全隐患的各种漏洞,使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可控。

  在此基础上建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要求广大安全监督员抓重大危险源治理。市城区建筑工地按区域设片管理,每片4到5个安监员,配备一台工作用车,随身携带照相机、录像机进行巡查,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如中山南路一工地停工达10年之久,外悬拉脚手架锈蚀,螺丝已松动下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后全力督促协调有关人员将脚手架拆除。

  为确保安监员的积极作为,市住建局勤念“紧箍咒”,对不作为者进行追责:凡是有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或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对企业和项目经理一律实行不良行为公示。一个企业年内公示两次以上,从公示之日起,半年内停止企业参加投标;项目建造师公示两次以上,降低任职资格;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人员,因监管不到位,所监管的区域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不能评先,安监员停止三个月工作,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只发600元生活费。(周明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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