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肇事逃逸现场不确定性、证据易灭失、处置难度大等特点,衡阳县交警大队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原则,将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对逃逸事故的分析、认定、辨别能力。
该队要求民警注重现场勘查、收集证据,展开快速、全面、细致、客观、准确的现场勘查,寻找事故目击证人和掌握线索的事故见证人,获取第一手线索和证据,对肇事现场进行细致入微的勘查至关重要,不放过一块玻璃碎片,一些青菜叶,一片破碎塑料壳或者半块纸片。2009年7月24日15时许,发生在西渡镇清江路口红绿灯地段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件,现场留下普通货车箱里仅发现一些青菜叶,别无任何线索。根据青菜叶这一线索,民警查阅了社会面监控录像,走访了西渡、樟树等4个乡镇农贸市场,经群众指认,终究侦破此案。“2009.8.8”重大逃逸事故和“2010.1.25”重大逃逸事故都是因为肇事车在现场遗留了一小块碎片,事故处理民警不怕苦、不怕累,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一丝不苟、细致入微的现场勘查,认真比对分析,最终找到有力的证据得出结论将肇事逃逸车分别锁定并全部破案。在遇到疑难问题时,虚心向上级或有关专业部门寻求支持。2009年6月12日12时54分,发生在樟木乡樟树村的重大肇事逃逸事故,现场仅留有一块蓝色漆片,别无任何线索。经过反复研究,硬是从三轮车上发现了线索,通过对全县拉网式的排查以及查阅三轮车出城登记管理系统,迫使已在修理厂将肇事车改头换面的驾驶人到大队投案自首。